今年7月的一天,韦某(化名,女)从乡下乘坐周某的面包车回西林县城。到达西林县城后,周某以“加微信发红包付车费”为由,添加了韦某的微信。但韦某通过微信红包付费时,周某并未领取该红包。
自两人添加了微信后,偶尔有微信聊天。在聊天过程中,周某对韦某表达了爱意。但韦某向周某表明,其已婚,不接受周某的追求,劝周某放弃对其的追求。周某为了追求到韦某,便经常在和韦某微信聊天中提及“得不到你我也不想活了”类似语句。在约韦某出来见面约会遭到拒绝后,周某多次录制要自杀、自残的小视频要挟韦某见面,甚至到韦某上班的地方要求跟韦某见面。遭到拒绝后,周某扬言要找到韦某的丈夫、家人,对他们进行打击报复。
韦某为了家人的安全着想,不得不将其被周某威胁的事情向其丈夫反映。韦某的丈夫知道后,便到西林县古障镇找到周某,提出跟周某协商,要求周某不要再纠缠和威胁韦某。周某随后从口袋掏出一把小刀,继而逃离现场。为防止出现意外,韦某丈夫未对周某进行跟踪追逐。随后韦某和丈夫到古障派出所报案。9月16日,古障派出所联合合成作战中心将周某抓获归案。同日,西林县公安局对周某扬言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违法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心理疏导,并处行政拘留10日处罚。期间,黄秀娟亲自对违法行为人周某进行法制教育和心理疏导。周某认识到了自身行为的错误,流下了悔恨的眼泪,表示今后不再犯。至此,该案存在的隐患成功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