扑克牌中的“水鱼”玩法,是酒桌上颇受酒友们喜欢的一种喝酒娱乐方式。虽然游戏好玩,但如果不注意尺度,就可能产生矛盾,甚至导致犯罪。近日,隆安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一起因玩扑克牌“水鱼”而引发的故意伤害案。公诉机关指控,今年1月17日晚上,被告人阮某增到隆安县城厢镇某村的朋友阮某阳家中喝酒、打牌。期间,阮某增因为输多赢少,被陆某说了几句不好听的话,这让阮某增很不爽。
阮某增离开阮某阳家的途中,认为陆某嘲笑他,阮某增越想越不服气,便返回阮某阳家找陆某,并从裤袋拿出水果刀,朝陆某后背刺一刀,陆某被刺后就用双手挡隔,阮某增见状又朝陆某连刺几刀。经鉴定,被害人陆某所受损伤为轻伤二级。1月19日,被告人阮某增主动到隆安县公安局震东派出所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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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阮某增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成立。鉴于被告人能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法院当庭作出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