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违法曝光这几个字的时候,心里是不是有些小紧张,生怕自己不小心就榜上有名了对于交通管理,交警蜀黍不是说说而已。对于交通违法,蜀黍不仅要以最大的力度来管理,还要坚持曝光,曝光,再曝光!
为了有效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积极营造文明、有序、安全、畅通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大对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震慑力度,10月17日,凌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8名无证驾驶、二次饮酒后驾等违法驾驶员送至乐业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希望广大市民引以为戒,文明出行。这次实名曝光的8名违法当事人,其中无证驾驶6人,无证并酒后驾驶1名,二次酒驾1名。曝光
被执行行政拘留人员名单
典型案例一:二次饮酒 2019年8月14日晚,凌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进城大道蝴蝶广场路段(G212线2229公里)开展酒驾醉驾夜查统一行动,21时12分梁某驾驶桂LL33**号小型普通客车经过执勤点被执勤民警拦停检查,经酒精呼气测试,测试结果为70mg/100ml,执勤民警立即依法对梁某所驾驶的机动车进行暂扣。经查,梁某于2019年6月15日因酒后驾驶已被凌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处1000元罚款,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
而梁某在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且在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针对梁某的违法行为大队给予行政拘留5日处罚,并处2000元罚款,同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典型案例二:无证驾驶+饮酒后驾驶 2019年6月6日,凌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茶乡大道凌高路口设立执勤点进行“飓风行动”严查摩托车、电动车的违法行为时,21时36分陈某驾驶一辆无牌的二轮摩托车经过执勤点被执勤民警拦停检查,经过查询证实陈某的确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对陈某礼进行酒精吹气测试,测试结果为:63mg/100m1,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执勤民警当场依法对陈某礼所驾驶的机动车进行暂扣。
据陈某交代:当晚在自家喝点小酒后,发现刚新买的摩托车没油,随即驾驶该车来县城加油,在返回途中被交警拦停检查。陈某明知道自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仍驾驶机动车,属于无证驾驶,且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针对上述行为民警依法给予陈某礼处300元罚款,并处行政拘留15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