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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平果这位教育局原副局长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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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2017-12-06
 

10月11日上午,经右江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平果县教育局原副局长周某涉嫌挪用公款罪一案在右江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右江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春银出庭支持公诉。检察机关指控:2012年1月至2017年11月期间,被告人周某身为平果县高级中学副校长,在负责保管学校学生教辅(学习)资料费用结余款的过程中,利用职务和工作便利,挪用学生教辅(学习)资料费结余款1,210,411.00元用于其个人证券投资(购买股票、期货交易)。2017年11月至2018年8月期间,被告人周某调任平果县教育局副局长后,利用职务上便利授意平果县高级中学副校长黄某(另案处理)将其保管的学生教辅(学习)资料费分别于2018年I月27日、7月19日将人民币3万元、4万元共计7万元交给周金辉用于证券投资(购买股票、期货交易)。

公诉人指出,被告人周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擅自挪用公款,数额较大,用于营利活动,超过三个月未还,其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挪用公款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最后,公诉人作法庭教育时强调,被告人周某辉身为国家教育系统的工作人员,本应身负教书育人的工作职责,却因挪用公款的犯罪行为身陷囹圄,不仅破坏了国家对教育经费的管理制度,而且严重损害了教育界的声誉,造成十分恶劣的影响。广大教师以及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应以此为戒,心存红线意识,敬畏法律法规制度,时刻以教书育人的标准要求自己,在师德师风上树立好榜样。被告人周某辉当庭认罪,对自己的行为表示痛心和悔恨。

因该案案情复杂,法院将择期宣判。右江区教育局相关领导、百色市各中小学、高校校长、教师代表等均到场旁听,人数约一百余人。

   举报 留言 楼主   发表于: 2019-10-14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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