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德保县同一天发生两起未成年人骑摩托车事故,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这两起事故中的未成年人骑的摩托车竟然是通过分期付款和合伙购买的。德保县一名交警认为,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应该引起家长们的注意和关注。
一天发生两起交通事故 均是未成年无证驾驶所致
11月4日9时许,德保县13岁的初二学生黄某驾驶无号牌两轮摩托车搭载同学李某,自县城财富广场往上甲街行驶,行至阳光水岸小区时,与对向驶来正要左拐弯进入小区的轻型货车发生碰撞,造成摩托车驾驶人黄某手臂骨折、乘员李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
同日13时许,该县13岁的初一学生吕某驾驶无号牌两轮摩托车搭载同学罗某、李某某自该县马隘镇其林往那西方向行驶,行至那西至果必公路0公里+700米处时,在拐弯过程中越过中心实线,与对向驶来的“百色1X46X”号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电动车驾驶人黄桂某及其1岁左右的孩子受伤的交通事故。
据办案民警介绍,这两起交通事故中的驾驶人都是未成年的在校学生,都没有机动车驾驶证,所驾驶的两轮摩托车都没有按规定登记注册,驾乘人员都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第一起事故中肇事车辆是黄某分期付款购来的,第二起事故中的肇事车是肇事者吕某与另外一所中学的朋友合买的。事故发生后,现场民警要求当事人联系父母前来处置相关事宜。然而,这些人的父母绝大部分不是外出务工就是联系不上,民警只好请学生的班主任临时“代劳”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