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年检合格标志是车辆的“健康证”,机动车强制保险是车辆的“保护伞”,而未年检的车辆上路既危害自身的安全,也是对他人生命的漠视......
然而竟然有人敢使用伪造假标志,终难逃法网
昨天(10月30日),德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210省道云梯执法服务站查获一辆使用伪造的检验合格和保险标志的机动车,就连已经取消不再使用的环保标志也以葫芦画瓢地贴在挡风玻璃上。
缉查布控系统助力查处,切勿以身试法
据悉,当天下午1时许,执法服务站内的缉查布控系统预警:一辆号牌为桂LHK8X的灰色面包车涉嫌逾期年检。执勤民警立即组织警力对该车进行拦截。当执勤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车辆行驶证时,驾驶员黄某某称忘记带了,并指向前挡风玻璃的年检标志,振振有词的说“我的车年检过的”。
执勤民警立即通过警务通对该车的情况进行进一步核实,发现该车存在逾期年检、逾期投保交强险。
证据面前,驾驶员黄某某再也没有底气狡辩了,在民警追问下,乖乖地从口袋里掏出了行驶证交给民警,并如实向民警供述了自己的违法行为:我的车年检期限是到2016年2月,当时我在县城打工,不经常用车,所以就没有按规定年检了。到了今年,我想用车时,发现年检过了很久了,但手里又没什么钱买保险和年检,就花了190多块钱从网上买来年检、交强险以及环保标志,然后就上路了,心想如果遇到交警检查,就说没有带行驶证,以为蒙混得过去……”
该驾驶员涉嫌驾驶逾期年检机动车上路行驶、不按规定投保交强险以及使用伪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违法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九十六条之规定。目前,该机动车被依法暂扣。驾驶员黄某某将面临法律罚款和行政拘留的处罚。
再狡猾的护理也斗不过好猎手,
不光是伪造假环保标志,
黄标车、假牌车、套牌车、报废车终难逃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