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百色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对田东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刘忠雷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刘忠雷违反组织纪律,未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以及违规收受礼金、物品;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已经涉嫌受贿犯罪。
刘忠雷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以后仍不收手、不收敛,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中共百色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审议并报中共百色市委员会批准,决定给予刘忠雷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刘忠雷,男,1966年12月出生,壮族,广西田东县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93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7月参加工作。
1988年7月至1989年5月,在田东县档案局工作;
1989年5月至1995年9月任田东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1995年9月至1997年8月任田东县委书记助理;
1997年8月至1998年9月任田东县委书记助理兼土地局局长;
1998年9月至2002年9月任隆林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2002年9月至2006年7月任靖西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2006年7月至2007年10月任靖西县委副书记;
2007年10月至2009年7月任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09年7月至2010年2月任市民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2010年2月至2011年8月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主任;
2011年8月至2016年5月任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6年5月至今任田东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田东县第十六届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