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矿务局领导:
你们好!位于田东县新洲右江矿务局局机关居民区,某些居民利用地理便利,私自占有公共用地并增建停车位、搭棚乘凉,且视为己有,恶意驱赶其他居民不给予使用。现在是小康社会,家家户户都有车,小到电车,大到小汽车,每位居民都想有自己一片空地停放。但上诉行为的确影响到所有居民的合法权益,所有居住在右江矿务局机关的居民每个月都在交钱,所以理所当然每个人都有使用的权益。居民区公共用地是所在居民共同拥有以及共同使用。特此发帖希望事态能够得到解决,如居民私自占用所在地拥有相关文件允许使用请忽略本帖。
至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