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作登瑶族乡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黄有杰、乡人民政府扶贫助理潘祖壮违反群众纪律问题。2011年至2013年期间,黄有杰、潘祖壮利用负责全乡危房改造工作之便,先后向获得危房改造补助指标的1931户群众收取“照相费”共计88750元,其中78397元被黄有杰和潘祖壮两人私分用于个人开支。2017年2月,黄有杰受到开除党籍和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潘祖壮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和行政记过处分。
2.林逢镇关国村原党支部书记、村民委主任卢绍铁收受危房改造户“辛苦费”问题。2010年至2015年期间,卢绍铁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关国村17户危房改造户“辛苦费”共计69200元并将其中的56100元占为己有,其还参与私分其他村干收受的危房改造户“辛苦费”3250元。2017年6月,卢绍铁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3.林逢镇关国村原党支部副书记、村民委副主任班明富收受危房改造户“辛苦费”问题。2012年,班明富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关国村3户危房改造户“辛苦费”共计18000元并将其中的8250元占为己有。2017年6月,班明富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4.林逢镇关国村原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李明腾参与私分危房改造户“辛苦费”问题。2010年至2015年,李明腾在担任关国村党支部委员兼文书期间,协助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其明知其他村干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危房改造户“辛苦费”,不但没有制止,反而参与私分收受的“辛苦费”,共分得11850元。2017年6月,李明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