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田东县祥周镇某村凌某夫妇因多次阻碍电力施工被依法行政拘留7日。
6月1日中午,田东县公安局祥周派出所接到报警,称该镇某村的凌某、谈某夫妇,曾多次阻碍电力铁塔基地建设施工,致使工期延误,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现在又在工地上阻挠工人施工,要求民警出警处置。
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经了解,2016年12月份,百色市某电力公司与凌某一家协商并签订了《经济补偿协议》、《铁塔基地田地整改协议书》。今年5月5日,电力公司按照协议进行施工,但却遭到凌某夫妇的无理阻碍,他们以“担心施工结束后电力方不履行协议约定”为由,要求先支付10万元的押金。为此,镇政府多次派工作队与他们沟通,要求他们依法履行协议的职责。但凌某夫妇就是不听劝告。为此,电力公司工期被迫延误一个多月,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6月1日,电力公司再次施工时,凌某夫妇又到现场阻挠施工,强行通过施工警戒带,钻进铁塔钢架内威胁施工人员,态度恶劣,现场的村、镇干部反复劝说无果。
目前,凌某夫妇因涉嫌扰乱单位秩序罪被依法行政拘留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