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某到德保县城一娱乐会所收取“保护费”,被拒绝后竟当场打砸会所物品,最终受到了法律的惩罚。德保县人民法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何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
2011年11月16日凌晨1时许,何某与韦某(已判刑)等人来到位于德保县城南一家准备开业的娱乐会所向该会所工作人员提出要帮会所看场,帮忙摆平捣乱闹事者,会所需要支付一定费用。因会所老板不同意,韦某认为会所看不起人,就带头打砸娱乐会所,何某等人将该会所的玻璃等物品砸坏后离开。经德保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该娱乐会所被打砸资产修复费用为48791元。案发后何某一直在逃,近日才被抓获。
德保县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