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班某利用职工身份的便利条件,欲盗走9根阳极导杆,不料被单位保安拦截并报案。日前,靖西市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5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班某是靖西某铝电公司电解残极车间职工。2016年12月15日,班某想利用重型货车装残极粉末时,趁机将车间里的阳极导杆藏进车里盗走。当货车在驶出该公司厂区后,被保安拦截,保安从货车上查获9根阳极导杆并报警。经过称,9根阳极导杆的铝导杆总重量为918公斤,铁制底座总重量为1926公斤。经物价局鉴定,被盗的铝导杆价值共为12305.33元,铁制底座价值共为8965.53元,总价值为21270.86元。破案后,公安机关将被盗窃的阳极导杆发还给该公司。
2016年12月31日,班某主动到派出所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上述的盗窃行为。
法院审理认为,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为21270.86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其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从轻或减轻处罚。遂法院依法作出前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