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西女子岑某不仅自己吸毒,还在自家中容留“客人”一起吸食毒品。日前,靖西市人民法院一审以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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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5岁的岑某是一名女瘾君子。2016年12月9日22时,岑某约了黄某、覃某、贾某三位好友来自家中“嗨一下”。岑某以为自己家里是私密之地,不会有人发现,不料当晚被邻居举报“太吵”,遂被赶来的公安民警当场查获。经靖西公安局人体尿样毒品检测,被告人岑某及黄某、覃某、贾某的尿样毒品检测结果均呈阳性。到案后,岑某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岑某为他人吸食毒品提供场所,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坦白,且当庭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法院依法作出前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