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00时18分,田林县公安消防大队接到指挥中心调度,位于田林县潞城乡一五金店起火,火势危及毗邻几家店铺,情况紧急,田林消防迅速出动4辆水罐消防车,18名消防官兵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途中,指挥员与报警人联系了解了现场情况,得知现场已无法自行控制,随即叮嘱及时断电并保证自身安全。
到达现场后,经侦查沟通发现,着火店铺处正在燃烧,火焰冲天、烟雾弥漫,店铺内存放五金、装修材料的货架已燃烧塌架,店铺内还有一煤气罐喷着火舌,肆虐四方,正向临近民房蔓延,如不及时控制,后果不堪设想。
了解情况后,消防官兵立即对周围居民进行疏散,并迅速对火灾展开扑救,指挥员采取“先控制、后消灭“战术原则,命令战斗一组对五金店内部进行灭火作业,战斗二组对火势进行堵截,确保不将民房引燃。
由于五金店内空间狭小,且燃烧时间过久导致煤气罐阀门损坏,不利于扑救,消防员最终决定将喷火的煤气罐抱在怀里移出至房间外空旷地带,随后立即对罐体进行降温冷却处理,经过官兵们的奋力扑救,30分钟后,已成功将火势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