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西市男子马某自恃患有重病,即使犯法,也不能关押,便决定以偷盗获财。近日,靖西市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2016年10月24日10时许,马某到靖西市新华街某化妆店内,将覃化妆师放在店内柜台上的一部华为P9手机盗走。经靖西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手机价格为2869.2元。案发后,被盗手机已发还给被害人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归案后,马某称:“我患有重病,即使被警察抓了,他们也不能关押我。”
另查明,马某因患有2型糖尿病、肾功能不全、高血压3级等严重疾病,于2016年10月25日被靖西市公安局决定取保候审,其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行为。
法院审理认为,马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为2869.20元,属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马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已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并自愿缴纳罚金,可酌情从轻处罚。综合马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法院决定对其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