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靖西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三名男子非法步行偷越别国边境务工案,该三名男子最终依法受到严惩。
朱某、黄某、杜某等三人经共谋后决定一起到中国务工。2015年7月25日,三人一同从越南步行通过中越边境便道进入中国境内的广西龙州县水口镇共和村,后搭乘汽车到百色市德保县务工。2015年9月21日,三人乘坐客车欲从中国龙州出境返回越南,途经中国靖西市化峒边境检查站时被中国警方查获。经查,此三人未持有任何合法有效的出入境证件。
靖西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朱某、黄某、杜某违反我国出入境管理法规,无出入境证件三人以上结伙偷越国境进入我国,情节严重,其行为己构成偷越国境罪。在共同犯罪中,三人共谋犯罪,均起主要作用,都是主犯,应按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三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综合三人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法院遂以被告人朱某、黄某、杜某犯偷越国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