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东一男子因土地纠纷与邻居言语不和,将对方打伤,结果领刑受罚。近日,田东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潘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罚金3000元.
现年48岁的潘某是田东县平马镇百林村人,长期以来,潘某就与女子黄某就芒果地的权属问题存在矛盾,他非但没有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还怀恨在心,伺机报复。
2015年7月12日上午10时许,潘某看见黄某途经有争议的芒果地时,他跑到黄某面前就土地问题与黄某发生争吵。在争吵中,潘某用拳头对黄某身体进行殴打并致对方倒地不起,经医院诊断黄某为右桡骨远端骨析、右尺骨茎突骨折。案发后,潘某自知理亏,主动赔偿了黄某的医疗费,并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经过审理,根据潘某的犯罪事实作出上了述判决,潘某对自己当初一时冲动表示十分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