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CDMA业务服务相关事宜的公告
关于CDMA业务服务相关事宜的公告
尊敬的用户: 经zf主管部门批准,自2008年10月1日起,CDMA业务的经营主体将由中国联通变更为中国电信。为确保CDMA业务和服务的平稳过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双方协议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用户协议和权利义务关系 自2008年10月1日起,由中国电信承接并继续履行CDMA用户与中国联通原有的用户协议,以及该等协议项下的中国联通原与CDMA用户的预存话费、赠送话费、积分、欠费、押金等权利和义务关系。二、营业厅服务 自2008年10月1日起,中国电信营业厅将为CDMA用户提供咨询、缴费、业务办理(变更)等相关服务。 自2008年11月1日起,中国联通营业网点停止为CDMA用户提供咨询、缴费、业务办理(变更)等相关服务。三、客户服务热线服务 自2008年10月1日起,中国电信客户服务热线10000及10001为CDMA用户提供咨询、查询等服务; 自2008年10月1日起,中国联通客户服务热线10010及10011停止为CDMA用户提供咨询、查询等服务。四、网上营业厅服务 自2008年10月1日起,中国电信网上营业厅将向CDMA用户提供业务介绍、咨询等服务,中国联通协助中国电信继续提供查询、业务办理等服务。 自2008年11月1日起,中国联通网上营业厅停止向CDMA用户提供业务介绍、咨询等服务。 自2008年11月1日,中国联通网上营业厅停止协助中国电信向CDMA用户提供查询、业务办理等服务。五、短信、WAP营业厅服务 自2009年1月1日起,中国电信短信、WAP营业厅将向CDMA用户提供业务介绍、查询和咨询、投诉等服务。 自2008年11月1日起,中国联通短信、WAP营业厅停止向CDMA用户提供业务介绍、查询和咨询、投诉等服务。六、充值缴费卡服务 2008年10月1日起,133/153用户仍使用中国联通全业务缴费卡为帐户充值。中国电信为CDMA用户使用统一充值付费卡提供充值服务的时间将另行公告,届时, 中国联通将停止对CDMA号码提供全业务缴费卡充值服务,对于尚未充值并在有效期内的中国联通全业务缴费卡,用户可继续对中国联通GSM号码(130、131、132、156)充值,或至中国联通指定营业厅进行退、换卡。七、从2008年10月1日起,原协议未到期的CDMA套餐或其它优惠(包括短信)仍按原协议执行。八、从2008年10月1日起至系统割接完成前,CDMA用户的积分规则保持不变,用户可到当地中国电信营业厅进行查询。 对CDMA业务服务的其它后续安排或变更,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将依法告知用户。 若有疑问,用户可拨打中国电信客户服务热线10000、中国联通客户服务热线10010,登录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网上营业厅查询,或者向当地的中国电信、中国联通营业厅垂询。在此期间,因业务服务主体变更带来的诸多不便,敬请广大用户谅解。中国联通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blaze 最后编辑于 2008-09-27 18: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