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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规定了包括小区业主在内的不动产相邻各方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的原则与方法,并规定了侵害相邻关系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四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第八十五条“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第八十七条“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第八十八条“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第八十九条“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第九十一条“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与第九十二条“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更为详尽的规定了包括小区业主在内的不动产相邻各方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的原则与方法。
结合你自身所涉及案件纠纷的实际情况,根据上列的有关法律规定,你可以与对方进行交涉以求协商解决相关的相邻权纠纷。如果对方不予理睬或者通过协商解决达不到你的合法与合理要求,你就即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途径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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