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电动车的横空出世,
打通城市交通“最后一公里”,
不仅倡导了一种健康、环保的生活方式,
也便利了老百姓的出行,
降低了公众的出行成本,
惠民利民。
都说有利必有弊,
共享电动车给群众带来便利的同时,
也存在许多的安全隐患。
这不,许多未成年人将它当做“炫技车”。
更可恨的是
还有用来“泄愤”
任你再狂,
也会有人收拾,
他们这一行为引起了众怒,
乐业公安交警果断出手了!
一、约谈"企业 "
12月9日上午,乐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小唄出行”共享电动自行车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并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回收投入市场的“小唄出行”共享电动自行车;所有共享电动自行车必须到公安交警部门进行上牌登记;未满16周岁禁止扫码骑行;所有车辆必须按指定地点规范停放;直到整改完成后才能投入市场使用。
二、深入学校、加强未成年宣传教育
12月9日下午,乐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走进乐业县民族中学,通过交通法律法规宣讲和交通安全知识问答等形式,列举了涉及学生的交通事故案例,教育学生们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着重强调未满12周岁禁止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禁止骑行电动自行车,引导学生们在今后参与交通的过程中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杜绝交通安全隐患,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共财物的意识。